编者按:与中国不同,美国的腐败多是体制上的,有法律的保障——这种腐败是美国政治制度落后,而非先进的表现——无论在何种政治体制中,资本对社会公正的侵蚀都是极为危险的,美国是这种侵蚀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近年来,美国腐败案件频发,归纳起来,主要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四种:
收取政治献金。在每次选举之前,政党都要千方百计地拉赞助,拿了钱的政客上台后自然会巧妙运作,在制定某些宏观政策上向特定行业倾斜,或操纵政府为某些捐赠者谋得私利。这也波及了司法领域,极大地妨碍了司法公正。从美国近年的腐败案件情况来看,以政治献金为诱饵进行权钱交易,已经成为了美国腐败的主要形式。
游说交易。游说在美国由来已久,原本是指民众采取各种方法向国会议员表达意见,保证国会立法客观公正。但利益集团及大量资金的卷入改变了其本来面貌。利益集团高薪聘请拥有大量政治人脉的说客对国会议员进行游说,促使其通过利于自己的法律。说客们为达到目的可能向议员们传达片面或扭曲的信息,甚至进行贿赂。
“旋转门”现象。所谓“旋转门”,是指个人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双向转换角色的机制。一些公职人员在决策上倾向于某些利益集团,但他们在任期间并不收受回报。一旦离职卸任,这些人则会依仗之前对某些利益集团的恩惠而在私营部门谋得高职,坐享天价薪水。如内布拉斯加州有16名前议员连任失败或离职后被高薪聘为大型公司的游说人员,其中不乏烟草和医疗保险等特殊利益集团。
跨国贿赂。虽然美国早在1977年就出台《海外反腐败法》,以遏制本国企业在全球的行贿行为,但这部法律并没有起到根治作用。近年来,尽管美国加大了对海外贿赂行为的打击力度,但美国企业跨国贿赂之风依旧愈演愈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