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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春秋:商鞅变法何以能够“人亡而政不息” 
作者:[易春秋] 来源:[作者惠寄] 2014-07-31


    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次成功的自上而下的政治改良运动,其成功的标志就是在商鞅开始实行变法的135年也即商鞅之死117年之后,秦国扫灭了六国,一统了天下。

    在商鞅变法之前与之后中国历史上也有许多次的自上而下的政治改良运动,如之前的管仲、李悝、吴起等的变法虽然也取得了不小的成效,但在变法者死后就人亡政息了;而之后的王莽、王安石的改制或变法在变法者推行当中即与变法初衷严重背离而被迫终止;张居正的变法与管仲、李悝、吴起等的变法类似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张居正死后也人亡政息了。

    相较商鞅变法,以上这些变法或改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持续时间不长,人亡政息,甚至人未亡政已息。

    为什么商鞅变法能够成功且在商鞅死后一百多年还能人虽亡而政不息并最终实现了变法的终极目标——富国强兵,独步天下呢?!

            1.商鞅提出了约束君权的思想

    商鞅认为天下不是君王一姓之天下,而是天下人之天下。如果君王视天下为私有之物,必将最终被天下人所唾弃。只有像尧舜那样,以天下为公,为“天下人”利益而治天下,才是治国之要。

    商鞅主要在《修权》中系统地论述了约束君权的思想,来看商鞅的论述:

    “公私界限分明,平庸的人就不会忌妒有才干的人,无能的也不会忌妒能建功之人。因此,尧舜君临天下,并非为占有天下之利,是为天下而君临天下;挑选并举荐贤能之人而传位于他,不是疏远亲生儿子而亲近无血缘关系的人,恰是明白国家治乱的道理。所以三王以公义得天下拥戴,五霸以法度整顿诸侯,都不是为了占有天下之利,而是为天下治理天下。所以享有君临天下的名义也成就了君临天下的功业,天下之人还都满意他们的施政,而没有谁能妨碍他们。如今乱世的君臣均满足于占有一国之利或把持一官之权势,以便利其谋私,这正是国家会陷于危难的根本原因。因此明晰的公私界限是国家存亡的根本。”(公私之分明,则小人不疾贤,而不肖者不妒功。故尧、舜之位天下也,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位天下也;论贤举能而传焉,非疏父子亲越人也,明于治乱之道也。故三王以义亲,五霸以法正诸侯,皆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治天下。是故擅其名而有其功,天下乐其政,而莫之能伤也。今乱世之君臣,区区然皆擅一国之利而管一官之重,以便其私,此国之所以危也。故公私之交存亡之本也。《商君书·修权》)

    其实不止商鞅提出了天下不是君王一姓之天下的思想,与商鞅同时的赵国人慎到也提出了同样的思想:

    “所以拥立天子是为了治理天下,并不是为天子来设立天下;拥立国君是为了治理国家,并不是为国君来建立国家;设置长官是为了更好地管理下级官吏,并不是为了长官来设置下级官吏。国家的法制虽然还不完善,但还是胜过没有法制,法制可以用来一统人心。”(故立天子以为天下,非立天下以为天子也;立国君以为国,非立国以为君也;立官长以为官,非立官以为长也。法虽不善,犹愈於无法,所以一人心也。《慎子·威德》)

     商鞅还说君王应该重法度而摒弃个人意志,法度才是国家的最高准则;如果君王杜绝个人意志而遵守法度,那好处是大大的,反之害处也是大大的:

   “君臣抛弃法度而信任个人意志则国家必然混乱。所以确立法度明定准则,并且不以个人意志去破坏法度,则国家大治。”(君臣释法任私必乱。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则治。《商君书·修权》)

    “废除法度而喜好个人意志判定是非,那么奸臣就会弄权以求分外之禄,一般官吏就会隐瞒下情而鱼肉百姓。谚语说:蛀虫多了,树就会折断,缝隙大了,墙就会倒塌。如果大臣争相谋私而不关怀百姓,则下面就会同上面离心离德,这正是所谓国家之‘缝隙’。国家常设官吏隐瞒下情,鱼肉百姓,这就是所谓民众之‘蛀虫’。而有了‘缝隙’、‘蛀虫’却不灭亡的,天下少见。所以贤明的君王依据法度而摒除个人意志,如此国家就不会产生‘缝隙’、‘蛀虫’了。”(夫废法度而好私议,则奸臣鬻权以约禄,秩官之吏隐下而渔民。谚曰:蠹众而木析,隙大而墙坏。故大臣争于私而不顾其民,则下离上。下离上者国之隙也。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此民之蠹也。故有隙、蠹而不亡者,天下鲜矣。是故明王任法去私,而国无隙、蠹矣。《商君书·修权》)

    “君王喜好法度则臣下就会以守法来侍奉君王,君王喜好谈论则臣下就会以大而无当的议论来侍奉君王。君王好法度身边就会聚集正直之士,君王好议论身边就都是搬弄口舌之臣。”(君好法,则臣以法事君;君好言,则臣以言事君。君好法,则端直之士在前;君好言,则毁誉之臣在侧。《商君书·修权》)

    “所以法度是国家的最高准则。违背法度而放任个人意志判定是非的,都是缺乏才智之类。”(故法者,国之权衡也。夫倍法度而任私议,皆不知类者也。《商君书·修权》)

    “所以先王知道以个人意志判定是非和崇尚个人意志是不能放任不管的,因而建立法度确定准则,合于法度的就奖励,破坏公家法度的就严惩。”(是故先王知自议誉私之不可任也,故立法明分,中程者赏之,毁公者诛之。《商君书·修权》)

    “对其无人敢于隐瞒的君王谓之明,对其无人敢于欺骗的君王谓之察。因此重赏之下信誉得以确立,而重刑之下准则得以确立。(重赏)不会拉下关系疏远的人,(重刑)不会对关系亲近的人网开一面。如此臣下不敢对君王隐瞒,而下面也不敢欺骗上面。”(明主不蔽之谓明,不欺之谓察。故赏厚而信,刑重而必;不失疏远,不违亲近,故臣不蔽主,而下不欺上。《商君书·修权》)

    不止如此,商鞅还在《君臣》中说君王也要守法并杜绝个人意志:

    “因此英明的君主慎重对待已建立的法令制度。不合法度的言论不听,不合法度的行为不予赞同鼓励,不合法度的事情不做。只有合乎法度的言论,才听信;合乎法度的行为,才赞同鼓励;合乎法度的事情,才去做。如此则国家大治,国土扩大,兵强马壮,国君地位日益尊显。这是国家治理的最高境界。作为君王不可不当心啊。”(故明主慎法制。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言中法,则辩之;行中法,则高之;事中法,则为之。故国治而地广,兵强而主尊,此治之至也。人君者不可不察也。《商君书·君臣》)

    “处在君位而法令却不能执行,这很危险;分设五官却政无常规,则会乱套;法度虽已设立,却个人喜好通行,那么人民就不会惧怕刑罚。只有国君尊重法度,法令才能通行;官吏受到约束,政事才有常规;法度分明,人民才惧怕刑罚。法度不明,而要求人民服从法令,那是不可能的。民众不服从法令而只相信君王的威权,即使国君有尧舜那样的智慧,也无法治理。”(处君位而令不行,则危;五官分而无常,则乱;法制设而私善行,则民不畏刑。君尊则令行,官修则有常事,法制明则民畏刑。法制不明,而求民之行令也,不可得也。民不从令,而求君之尊也,虽尧、舜之知,不能以治。《商君书·君臣》)

    慎到也认为君王也要守法并杜绝个人意志:

    “作为君主不会过分听信别人,只依据法制来观察得失。不符合法制的言论,不盲目听信;不符合法制的辛劳,不让其图谋功绩;没有功劳的亲戚朋友,不委任给官职;任命官吏不偏爱亲戚朋友,执法不遗漏自己喜爱的人,上下相安无事,是因为法制在那里。”(为人君者不多听,据法倚数以观得失。无法之言,不听於耳;无法之劳,不图於功;无劳之亲,不任於官;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慎子?君臣》)

    在《慎法》中商鞅更是强调君王一刻也不能背离法度:

    “因此,现在有明主忠臣出现来领导他们的国家,就片刻也不能忘掉法度。”(故有明主忠臣产于今世而散领其国者,不可以须臾忘于法。《商君书·慎法》)

    最后,商鞅的最高政治理想即国家政权运作的最高境界则是:

     “实行法治的国家,国家政权的正常运转可以不依赖君王,百姓也不必唯官吏马首是瞻。”(有道之国,治不听君,民不从官。《商君书·说民》)

    韩非子也继承了商鞅约束君权的思想并认为约束君权的最好手段就是法:“因此以法治国,不过是运用的措施而已。法令不会向权贵低头,绳墨不会迁就弯曲。法令的约束之下,智者不能逃避,勇者不敢抗争。惩罚罪行不放过大臣,奖赏功劳不遗漏百姓。所以矫正上面的过失,追究下面的奸邪,治理纷乱,判断谬误,削除浪费,纠正失误,使民众平等一致的规范,没有比得上法的。”(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韩非子·有度》)

    韩非子认为法的第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可以矫正君王之失(矫上之失),从而客观上达到约束君权的目的。

    韩非子还进一步阐明了君权守法和滥用的利害:

    “假如尧、舜生来就处在最高的位置,即使有十个桀、纣也不可能祸乱天下,这是由于权力受到约束而节制的缘故;假如桀、纣同样生来就处在最高的位置,即使有十个尧、舜也不可能治理好天下,这是由于权力不受约束而滥用的缘故。所以说;权力受到约束而节制的统治者无人能够扰乱,权力不受约束而滥用的统治者无人能够管治。”(夫尧、舜生而在上位,虽有十桀、纣不能乱者,则势治也;桀、纣亦生而在上位,虽有十尧、舜而亦不能治者,则势乱也。故曰:势治者则不可乱,而势乱者则不可治也。《韩非子·难势》)

    “心怀法度以处于权力之位就可使天下太平,背离法度,丢掉权力就会使天下混乱。现在废弃权力,背离法度而等待尧舜,尧舜来了才能太平,这是三千年才能一遇的太平。心怀法度以处于权力之位而等待桀纣,桀纣来了也会混乱,这是三千年才能一遇的混乱。”(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今废势背法而待尧、舜,尧、舜至乃治,是千世乱而一治也。抱法处势而待桀、纣,桀、纣至乃乱,是千世治而一乱也。《韩非子·难势》)

    综上所述,商鞅及法家提出的明确的约束君权的思想,尤其是商鞅的约束君权的思想有效的保证了商鞅死后历代君王的依法行使君权,基本杜绝了君权的乱用。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为了国家的稳定,杀死商鞅的秦惠王,拒绝了商鞅反对派走回头路的意见,继续执行商鞅之法。秦惠王可谓是真正做到了“公私分明”,不愧是商鞅实际上的“好学生”。

         2.商鞅树立了法的最高权威

    我们来看商鞅的论述:

    “法是国家的最高准则。”(法者,国之权衡也。《商君书·修权》)

    “英明的君王治理天下,依法而治,按功行赏。”(明王之治天下也,缘法而治,按功而赏。《商君书·君臣》)

    “所谓统一刑罚就是刑罚面前没有等级。从卿相、将军、一直到大夫和平民百姓,凡不遵守君王法令,触犯国家禁令,破坏君王制度的,均处以死罪,不得赦免。”(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商君书·赏刑》)

    “打破并战胜结党者的为非作歹,节制并消除虚妄之言,依照法度就可以做到了。使官吏除了法度之外没有凭借的东西,那么,即使再奸巧也做不了坏事;使百姓除了作战没有施展能力的地方,即使再危险也不会为了逃避而欺骗。如果依法度进行治理,那么用花言吹捧来拍马屁,根本得不到好处;而谩骂诋毁的,也不会对他人有什么损害。百姓见拍马屁得不到什么好处,因而被人管教反倒心生厌恶;见谩骂诋毁并不能给别人带来损害,于是就会习惯于即使憎恶某人也不能陷害他。喜爱某人也不投其所好,憎恶某人也不会去陷害他。喜爱和憎恶都有了正确的途径,这才是治理的最高境界。所以我说运用法度国家就大治了。”(破胜党任,节去言谈,任法而治矣。使吏非法无以守,则虽巧不得为奸;使民非战无以效其能,则虽险不得为诈。夫以法相治,以数相举者,不能相益;訾言者,不能相损。民见相誉无益,相管附恶;见訾言无损,习相憎不相害也。夫爱人者不阿,憎人者不害,爱恶各以其正,治之至也。臣故曰:法任而国治矣。《商君书·慎法》)

    其实,法家重法是其根本的特征,我们来看其他法家人物的论述:

    管仲: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管子·明法解》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管子?任法》

    “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管子?七臣七主》。

    “治国使众莫如法,禁淫止暴莫如刑。”《管子?明法解》

    “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管子·明法》

    慎到:

    “法就是用以规范天下人所有行动,最为公道、至高无上、不可动摇的准则。因此,聪明人不能超越法而肆意图谋,能言善辩的人不能超越法而随便口定是非,读书人不能违法而赢得名望,臣下不能违法而获得功绩。人们可以压抑喜悦,也可以忍住愤怒,但人们绝不能背离法;可以对骨肉行刑,也可以消灭亲人,但绝不能没有至高无上的法。(法者,所以齐天下之动,至公大定之制也。故智者不得越法而肆谋,辨者不得越法而肆议,士不得背法而有名,臣不得背法而有功。我喜可抑,我忿可窒,我法不可离也;骨肉可刑,亲戚可灭,至法不可阙也。《慎子·逸文》)

    韩非子:

    “矫正上面的过失,追究下面的奸邪,治理纷乱,判断谬误,削除浪费,纠正失误,使民众平等一致的规范,没有比得上法的。”(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韩非子·有度》)

    “治理臣民没有永恒不变的常规,唯一不变的是要用法。”(治民无常,唯法为治。《韩非子·心度》)

    “英明君主的治国原则是:臣下不能靠私人的德行和道义来形成自己的荣誉,不能用为私家谋利之事作为自己的功绩。产生功绩名誉的根据,一定来自国家的法度。”(明主之道,臣不得以行义成荣,不得以家利为功,功名所生,必出于官法。《韩非子·八经》)

    吕不韦:

    “所以治理天下及国家,只在于确定准则罢了。”(故治天下及国,在乎定分而已矣。《吕氏春秋?慎势》)

    因此,法家重法是其一贯的传统,商鞅不仅继承和发扬了这个传统,而且实实在在的把重法的思想贯彻到他的变法实际当中。从“南门立木”树立法的最高权威,到商鞅自己“作法自毙”被最高权威的法所吞噬,商鞅在自己所编织的最高权威的法网中逃无可逃,可谓是以生命殉了自己所树立的最高权威的法。

    3.商鞅缔造了成熟完备的监督和制衡官权的——连坐制度

    政治权力的运行,政策的执行都离不开各级的官吏,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不受约束的各级权力就会产生腐败——以权谋私,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我们先来看看变法者王安石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对策。

    “朝廷每一令下,其意虽善,在位者犹不能推行,使膏泽加于民,而吏辄缘之为奸,以扰百姓”,因此“方今之急,在于人才而已”。(王安石《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这是王安石变法失败最重要的一个原因,王安石虽然认识到了这个问题,但他提出来的办法却是发现更多廉洁奉公的人才,事实证明这是缘木求鱼,他的变法以失败告终。

    王莽和张居正变法的失败与王安石类似,但貌似他俩却都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所以也就压根没有提出过任何对策。

    商鞅是怎么做的呢?

    首先,商鞅提出:“当今治国者,依靠官多吏众,官吏之下又设辅佐和监察人员。设立辅佐和监察人员是为了禁止官员们谋私利,但辅佐和监察人员也想谋私利,那又如何禁止呢?因此依靠辅佐和监察人员治理国家只能是权宜之计。通晓治国之道的则不是这样,分开权势者的权力,使其擅权之道极其困难,当权势者的权力难以暗箱操作之时,即使像盗跖那样的恶人也不敢做坏事了。所以古代帝王极为重视权力的运作方式。”(今恃多官众吏,官立丞、监。夫置丞立监者,且以禁人之为利也;而丞、监亦欲为利,则何以相禁?故恃丞、监而治者,仅存之治也。通数者不然也。别其势,难其道,故曰:其势难匿者,虽跖不为非焉。故先王贵势。《商君书·禁使》)

    商鞅就这样在两千三百多年前提出了吏治的关键在于“分权(别势)”和“监督制衡(难道)”的理论。

    商鞅又指出:“天下大治之国的法制,人们逃不出法令的罗网,如同眼睛看见的东西不可能逃出自己的内心。政治混乱之国则不然,只依靠官多吏众。官吏虽众,利益却一致,利益一致就不可能互相监督制衡。只有使人们彼此利益相反而危害也互相矛盾的连坐制度,才是古代君王治理国家的保证。所以好的法治,就是夫妻、朋友也不能互相包庇罪行,这并不会损害人们之间的亲情,因为是连坐制度使人们不可能互相帮忙掩盖。君王与官吏,也是事务相关而利益相反者。如果让马夫和马夫互相监督制衡势必不可行,因为他们事务相关而利益一致。假使马能说话,则马夫的恶行就不可能被掩盖了,因为马和马夫的利益是相矛盾的。在利益一致而又危害相同的情况下,就是父亲对儿子,君王对臣下也问不出真话来。官吏与官吏就是利益一致而危害也相同者,因此只有建立事务相关而利益相反的连坐制度,才是古代君王的第一要务,因为人们一旦欺骗了君王,就会处心积虑地去掩盖罪行。好人不可能每天增加,坏人也不会一天天减少,因此,并非依靠贤人智者的人治,而是运用连坐制度的法治才是好的治国之道。”(故治国之制,民不得避罪,如目不能以所见遁心。今乱国不然,恃多官众吏。吏虽众,同体一也。夫同体一者相不可。且夫利异而害不同者,先王所以为保也。故至治,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上与吏也,事合而利异者也。今夫驺、虞以相监,不可,事合而利同者也。若使马焉能言,则驺、虞无所逃其恶矣,利异也。利合而恶同者,父不能以问子,君不能以问臣。吏之与吏,利合而恶同也。夫事合而利异者,先王之所以为端也,民之蔽主,而不害于盖。贤者不能益,不肖者不能损,故遗贤去知,治之数也。《商君书·禁使》)

    商鞅又这样在两千三百多年前完全否定了“人治”而树立起了法治的连坐制度的权威,实在是振聋发聩。

    法家理论的集大成者韩非子也从理论上总结了连坐制度:

    “明君的国家,官员不敢枉法,吏属不敢谋取私利,用财物贿赂行不通,如此,国中万事就都能符合法度准则了。这样,臣下作奸犯科的必定会被察觉,察觉后必定严惩。所以有办法的君主,不寻求廉洁的官吏,而追寻必定能察觉臣下奸邪行为的制度。”(明主之国,官不敢枉法,吏不敢为私利,货赂不行,是境内之事尽如衡石也。此其臣有奸者必知,知者必诛。是以有道之主,不求清洁之吏,而务必知之术也。《韩非子?八说》)

    俗话说:“好的制度能使坏人变成好人,坏的制度能使好人变成坏人” ,韩非的这段论述真是对王安石的最好回答。

    韩非子进一步说明:
 
    “治理得极好的国家,总是以禁止奸邪为根本任务。为何呢?因为禁止奸邪的法律是在洞悉了人情之下,而与国家治理紧密相关的。那么,要杜绝那些不易察觉的奸邪行为用什么方法呢?关键在于一定要使人们互相窥探彼此的隐情。那又如何使人们互相窥探呢?大概只有同里有罪连坐受罚了,因为凡禁令牵涉到自身的,从天理看来人们就不得不相互监视,唯恐自身受到牵连。使有作奸犯科之心的人不敢恣意妄为的,就是四下里众多盯着的眼睛。如此一来,人们自己就会小心谨慎而对他人进行暗中监视,奸人一有不可告人的举动立即告发,而告发的人免罪受赏,有奸不报的人必被治罪和连带受刑。如能这样,各类作奸犯科之事就都被揭发出来,就是再细小的奸邪行为也没有容身之地了,此乃秘密举报和实行连坐使然啊”。(是故夫至治之国,善以止奸为务,是何也?其法通乎人情,关乎治理也,然则去微奸之道奈何?其务令之相窥其情者也,则使相窥奈何?曰:盖里相坐而已,禁尚有连于已者,理不得不相窥,唯恐不得免。有奸心者不令得志,窥者多矣。如此,则慎已窥彼,发奸之密,告过者免罪受赏,失奸者必诛连刑,如此则奸类发矣,奸不容细,私告任坐使然也。《韩非子·制分》)

    韩非子继续教导君王如何运用连坐制度及运用后的效果:

    “作为明君,必使天下众人不得不成为我的耳目。君王虽身处深宫之中,却能明察四海之内,使天下众人不敢隐瞒和欺骗,为什么呢?因为暗地里为非作歹的渠道被堵住了,而使一切暴露于阳光之下的势力却兴盛壮大了。(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使天下不得不为己听。故身在深宫之中,而明照四海之内,而天下弗能蔽、弗能欺者,何也?暗乱之道废,而聪明之势兴也。《韩非子·奸劫弑臣》)

    “君臣之间没有骨肉之亲,如果正直做事可以得利,臣下就会尽力来侍奉君主;而正直做事不能平安无事,臣下就会营私来冒犯君主。明白的君王懂得这个道理,所以设立赏罚措施来昭示天下,如此而已。因此君主虽然没有亲口教化百官,也不必亲眼搜索奸邪,国家却已经大治。”(夫君臣非有骨肉之亲,正直之道可以得利,则臣尽力以事主;正直之道不可以得安,则臣行私以干上。明主知之,故设利害之道以示天下而已矣。夫是以人主虽不口教百官,不目索奸邪,而国已治矣。《韩非子·奸劫弑臣》)

    “秦孝公不加理睬,坚持推行商鞅的法令。民众后来知道有罪是要必定被诛的,而举报作奸犯科的人太多,所以民众没有敢犯罪的,刑罚反而没有施加的必要了。因此,秦国大治而兵力强盛,土地扩张而君主尊显。秦国所以大治,是因为对包庇犯罪的惩罚严厉,而对告发作奸犯科的赏赐优厚。这也正是使所有人必然成为管理者耳目的方法。”(孝公不听,遂行商君之法,民后知有罪之必诛,而私奸者众也,故民莫犯,其刑无所加。是以国治而兵强,地广而主尊。此其所以然者,匿罪之罚重,而告奸之赏厚也。此亦使天下必为己视听之道也。《韩非子·奸劫弑臣》)

    韩非又进一步指出:“君王是依据法令,督促臣下尽责来建立伟业之人。只听说过虽然官吏胡作非为而仍有自觉守法之百姓,却从没听说过有百姓作乱了还能依法尽责的官吏,所以英明的君王致力于约束官吏而不是约束百姓。”(人主者,守法责成以立功者也。闻有吏虽乱而有独善之民,不闻有乱民而有独治之吏,故明主治吏不治民。《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而在出土的云梦秦简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记载:

    “有贼进入甲家,将甲杀伤,甲呼喊有贼,其四邻、里典、伍老都外出不在家,没有听到甲呼喊有贼,问应否论处?四邻确不在家,不应论处;里典、伍老虽不在家,仍应论罪。”(賊入甲室,賊傷甲,甲號寇,其四鄰、典、老皆出不存,不聞號寇,問當論不當?審不存,不當論;典老雖不存,當論。《云梦秦律·法律答问》)

    由上观之,商鞅和韩非之连坐制度的理论以及商鞅缔造的连坐制度及商鞅身后秦之关于连坐的律令,其重点与矛头均在于“治吏(约束官吏)”而不是“治民(约束百姓)”,其目标则在于政治上的“分权”和权力的“监督”与“制衡”。后世对连坐制度的误解也许是由于故意的歪曲和以讹传讹,或者后世的统治者只是把连坐制度用来对付百姓而造成的,而后者倒是符合秦亡之后的历史之真实的。

    那么商鞅监督和制衡官权的连坐制度的功效如何呢?我们来看看荀子当时实地考察后的“调查报告”吧:

    “踏进国境,观察秦国的习俗,百姓质朴淳厚,音乐不淫荡低俗,人们的服装不轻薄妖艳,百姓非常敬畏官吏而十分顺从,真像是古代的人民啊。到了各个城镇的官府,其中的官吏都是严肃认真的样子,无不谦恭节俭、敦厚谨慎、忠诚守信而不粗率,真像是古代的官吏啊。进入国都,观察其士大夫,都是走出家门,就进入办公场所,走出办公场所的大门,就回家,工作时不会忙自己的私事;也不私下勾结,也不拉帮结伙,光明磊落没有谁不做事透明公开,而且都全心为公,真像是古代的士大夫啊。观察它的朝廷,像无事可做一样,每天处理的各种政事从来没有拖到第二天的,安闲得好像没有什么需要处理似的,真像是古代圣王治理的朝廷啊。所以秦国经过四代君王就取得如此胜果,并不是因为侥幸,而是有道理的。这就是我所见到的。所以说:君王安逸却治理得好,政令简要却详尽,政事不繁忙却有成效,这是国家政治的最高境界。秦国就是这样的。”(入境,观其风俗,其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污,其服不佻,甚畏有司而顺,古之民也。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入其国,观其士大夫,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观其朝廷,其朝闲,听决百事不留,恬然如无治者,古之朝也。故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是所见也。故曰:佚而治,约而详,不烦而功,治之至也,秦类之矣。《荀子·强国》)

    可以看出连坐制度的实行,商鞅身后秦国的官场官员贪赃枉法可谓是绝无仅有,就更不要说能存在饭局这个东西了。

    中国历史上贪官数不胜数,历朝历代为了反贪,各朝统治者们也没少想办法,朱元璋甚至对贪官剥皮实草却也无法阻止贪官们的前仆后继,但只有商鞅及其身后的秦国,完全杜绝了贪官,这都是商鞅所缔造的成熟而完备的监督和制衡官权的连坐制度的功劳。

    面对当下的现实,腐败丛生,上访不断,三公消费和维稳费用居高不下,荀子眼中商鞅身后的秦国是一个多么和谐的社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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