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法家研究
翟玉忠:中华文化在形式上亦一以贯之 
作者:[翟玉忠] 来源:[] 2013-06-07

 

在内容上,中国文化“道(家)、名(家)、法(家)”一以贯之;在形式上,透过名学和汉语我们亦可以看到中国文化在意象思维主导下,比类取象,“字、句、章、篇”一以贯之的特点。

 

在研究名学的过程中笔者发现:一个文明的逻辑学与其语言学是高度相关的,而二者作为思维工具又与这个文明的思维方式直接相通。对于中国古典逻辑学名学的研究,可能极大地帮助我们摆脱“印欧语的眼光”,建立符合汉语特点的中国语言学理论。

 

    在谈到印欧语系中逻辑学与语言学的关系时,我国著名语言学家徐通锵教授(1931~2006年)指出,印欧语的语法理论奠基于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范畴说,其核心作用是就实体(substance)和偶有性(accidents)的关系展开论证,语法的“主语-谓语”的结构框架和名、动词与句子结构成分的对应关系就是以此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徐教授进一步论述道:“这种逻辑理论(指亚里斯多德的逻辑范畴说——笔者注)将现实分为十个范畴:实体、性质、数量、关系、地点、状态、情景、动作、被动、时间,其中实体(substance)是本质,其他九个范畴是偶有的属性(accidents),是用来表述实体的。例如‘李宁是运动员’这样一个命题,‘运动员’是偶有的属性,因为李宁小时候并不是运动员,而退役以后又成为企业家,是可变的,而‘李宁’不管是运动员还是企业家,始终是‘李宁’,是不变的。实体在命题中的主要特征是主体(subject),从逻辑判断的结构来说,主体就是主词(subject),别的范畴都是表述这个主词的,因而是它的宾词(predicate)。这就是说,九个偶有性范畴都是表述实体的,而实体不表述别的范畴;或者说,偶有性范畴都存在于主体之中,任何性质、数量、关系等都只能是主体的性质、数量、关系,等等。 这是亚里斯多德的逻辑范畴说的基本思路,他的语法理论就是以此为基础展开的:能充当主词的词是体词(substantive word),或者叫做名词;能充当宾词的词就是谓词(predicative word),或者叫做动词;句子的结构与逻辑判断(命题)相对应,因而处于主词位置上的词语就是句子的主语(subject),处于宾词位置上的词语就是句子的谓语(predicate)。主词和主语,宾词和谓语,在汉语中是两个不同的词语,而在印欧系语言中原是同一个词,即主词和主语都是subject,宾词和谓语都是predicate……传统的语法理论、词类的划分以及词类与句子结构成分的对应关系大体上就是根据这样的理论建立起来的,句法结构和逻辑思维形式的关系非常密切。”(徐通锵:《汉语结构的基本原理:字本位和语言研究》,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51月。第24~25页。)

 

    反观中国古典逻辑学名学与汉语,我们也能发现二者间类似的对应关系,但它们最深层的关系还是体现在思维方式上。

 

                    一、名学与汉字同样基于意象思维

 

    在思维方式上,名学和汉语都注重意象思维(也称象思维)。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的刘长林教授这样比较西方主导性的抽象思想与中国主导性的意象思维:“它(指意象思维——笔者注)不对现象做定格、分割和抽取,而是要尽量保持现象的整体性、丰富性和流动性。它不是要到现象的背后去寻找稳定性和规律,而是要在现象本身之中找到稳定性和规律。它也对事物进行概括,发现事物的普遍性,但始终不离开现象层面。概括的结果,仍以‘象’的形式出现。“(刘长林:《中国象科学观:易、道与兵、医(修订版)》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1月,第274页。)

 

    中国人这种意象思维特点甚至影响到了中国本土的科学范式。同样是圆,中国古代科学中是以“天上一周”之象作标准的,度数符合一回归年的天数,约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度(天),是具象的,而不是抽象的三百六十度的圆。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王尔敏教授明确指出:“西方数学上的圆包括圆周割角,俱是单纯概念,而中国的圆是实际的用天上一周作为标准。大家都忘记两者并不相同,西洋把圆画分为三百六十度,中国的圆是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度,按天空上一年日照周期作准,这是出于纪元前二世纪《淮南子》的记载。近二十年又有考古发现实物证据,在纪元前二世纪汝阴侯夏侯灶的墓中有一个天盘,其圆周刻度是三百六十五格。人人知道西洋的直角是九十度,而中国的直角是九十一又十六分之五度,中国的计算,是把天空一周日行躔度是有角度定出来的,不是空想概念。”(王尔敏:《先民的智慧: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经验》自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4月。)

 

反映到中国古典逻辑学上,名学与西方逻辑学抽象思维为主导不同,它重意象思维,重时变,用白马、坚白石这类具体形象展开论述。比如在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范畴说中,实体具有不变的特点,上文抽象的“李宁”就是“李宁”。而中国名学不是这样,它不脱离具体的象谈抽象的李宁,而是强调昨天的李宁不是今天的李宁。《墨子·经说下》有:“尧善治,自今在诸古也。自古在之今,则尧不能治也。”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如果说“尧善治”,是指尧所处的那个时代,这个命题是对的;如果说的是现在,那么这个命题就可能要用反命题“尧不能治”来取代。

 

    同名学一样,作为一种现实的编码系统,汉语的书面形式汉字亦是以意象思维为基础的,具体表现为“依类象形”。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序》总结道:“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也;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

 

    甚至极其抽象的概念,我们的先人也试图“立象以尽意”。比如“死”字,甲骨文写作: 金文写作: ,罗振玉《增订殷墟书契考释》中解释说:“此()从 ,像人跽形。生人拜于朽骨之旁,死之谊昭然也。”以活人向死人叩拜、表达哀思的象示死之意,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意象思维的特点。

 

    名学与汉字同样基于意象思维,看来思维方式贯穿一个民族文化的方方面面——其流源可上溯到文明的草创阶段。

 

                 二、从名学的角度审视汉语语法单位分级

 

其次,在语法单位的分级上,名学与汉语二者也是相通的。即名学理论体系名、辞、说、辩四事与语言学的字、句、章、篇相对应,这和印欧语语法理论“词对应于概念,句子对应于逻辑命题”相类。

 

    《墨子·小取篇》篇有:“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当代名学大家伍非百先生在《大小取章句》解释说“名、辞、说、辩四者层累而上。‘名’也者,所以举实也。‘辞’也者,兼两名而抒一意也。‘说’也者,兼两辞而明其故也。‘辩’也者,兼两说而判其是非也。名,辞,说、辩为古代名学之四级,本文仅举名、辞、说,而不及辩者,因辩为第四级,包名,辞、说在内。本文主旨在明辩,其全篇内容皆叙述‘辩’之要义,故不赘举也。”(伍非百:《中国古名家言》,四川大学出版社,200911月,第455页。)

 

    《荀子·正名第二十二》篇亦曾明确提及名、辞、说、辩四事,上面说:“名也者,所以期累实也。辞也者,兼异实之名以论一意也。辨说也者,不异实名以喻动静之道也。”

 

    语言学中“字、句、章、篇”的语法单位分级,刘勰《文心雕龙·章句第三十四》述之其详,上面说:“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篇之彪炳,章无疵也;章之明靡,句无玷也;句之清英,字不妄也;振本而末从,知一而万毕矣。夫裁文匠笔,篇有大小;离章合句,调有缓急:随变适会,莫见定准。句司数字,待相接以为用;章总一义,须意穷而成体。”(文意:人们的写作,用字造句,积累句子成为章,积累章成为一篇。全篇写的昭明卓著,也是由于每章都没有瑕疵;每章都写得明白而细致,是因为每个句子都没有毛病;句子写的清新挺拔,也是由于每个字词都不乱用。这就像振摇树木的根本枝叶就会随之而摆动一样,懂得事物的根本原则,各种各样的事例都可以概括进去了。创作韵文和散文,作品的篇幅有大有小;作品的章句或者分离或者合一,它们的声调有缓有急。这些都要随文章的内容变化而加以调配,没有一定的规矩。一个句子不管有多少个字词,要把字词相互连接才能发挥作用;作品的一章总括一个完整的意思,必须把一个意思表达完整了才能成为一个段落。)

 

汉语以字为本,故古人重炼字,一字必千锤百炼。唐代诗人卢延让《苦吟》诗慨叹:“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

 

《文心雕龙·指瑕第四十一》亦谓:“若夫立文之道,惟字与义。字以训(训诂解释——笔者注)正,义以理宣。”以字为基础,重语义而轻语法,这恐怕是最早的“字本位”理论了!

 

    在语法单位分级学界几乎人人异说的今天,从名学的角度审视语法单位,显然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国古典逻辑学能否成为汉语语法单位分级的基础呢?!

 

                 三、比类取象——类与象的关系是汉语结构的基础

 

另外,名学是就名与实的关系展开论述的,这直接影响到了汉语的“话题-说明”结构框架,甚至影响到了中国学术范式本身。中国学术范式是以《九章算术》为基础,以问题(话是)为中心,再具体说明之。

 

    在名学中,“名”不能简单的对应于西方的概念,它有时也指一个陈述,名实常常以经/说的形式展开论述,比如《墨经》中有“异类不吡。说在量。”其中的“异类不吡”就是经,是主题;“说在量”是说,是说明。其说的具体内容即是《墨子·经说下》的“异。木与夜孰长?智与粟孰多?爵、亲、行、贾,四者孰贵?麋与霍孰霍?(虫刃)与瑟孰瑟?”整个论题的意思是说,不同物类是不能比较的。由于量故——木和夜不比长短;智和粟不比多少;爵和亲、行和价,不比贵贱;麋和鹤不可比色;埙和瑟不可比声。

 

    事实上,名家代表作《公孙龙子》中的“白马论”、“坚白论”、“通变论”等诸论题也是以经/说的形式展开,“经”先提出主旨,是话题,“说”再层层论说,是说明。《公孙龙子·通变论》中心论题就是开篇的“二无一”,后面围绕此一中心,假物取譬,以“二无右”、“二无左”、“羊合牛非马”、“牛合羊非鸡”、“青以白非黄”、“白以青非碧”这类具体问题多方论证。

 

    名学就名与实展开论述的方式极大地影响了中国人的学术范式,典型的就是论说诸体在中国文化中的兴盛。刘勰作《文心雕龙·论说第十八》专题申述之。它说:“圣哲彝训曰经,述经叙理曰论。论者,伦也;伦理无爽,则圣意不坠。昔仲尼微言,门人追记,故抑其经目,称为《论语》。盖群论立名,始于兹矣。自《论语》已前,经无论字;六韬二论,后人追题乎?详观论体,条流多品:陈政则与议说合契,释经则与传注参体,辨史则与赞评齐行,诠文则与叙(同“序”——笔者注)引共纪。故议者宜言,说者说语,传者转师,注者主解,赞者明意,评者平理,序者次事,引者胤辞:八名区分,一揆宗论。论也者,弥纶群言,而研精一理者也。”(文意:圣人先哲经久不变的训导叫做经书,阐述经的意义,叙说道理叫做论文。论,就是有条理的意思;道理讲的有条理而没有差错,那圣人经书的本意就不会丧失。从前孔子回答学生和当时人的问题时说了许多精妙的话,他死后学生把它们追记编辑起来,谦虚地不敢称经,而称它为《论语》。后来,各种论文的称为论,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在《论语》以前,经书没有用论字作为书名、篇名的。相传姜太公的兵法书《六韬》中有《霸典文论》与《文师武论》二论,这两个论字可能是后人追题的吧。详细观察论文的体裁,分枝条流的品种很多:用来陈述政事的,就与议和说这两种文体一致;用来解释经书意义的,就与传和注的体例参考配合;用来辨析历史的,就与赞和评这两种文体意义一样;用来诠评文章的,就与序和引这两种文体的一致。所以,议,就是要讲得合宜得当;说,就是说话要动听能使人喜悦;传,就是转述老师的学说给后世;注,就是以解释经书的意义为主;赞,就是为了说明意义;评,就是要公平地评论道理;序,就是按次第顺序申说内容;引,就是引申的话。上面所讲的文体虽然有八种名称,但以论述道理为主却是一致的,都可归属于论。论,就是概括各家的话来研究一个道理的文章。)

 

     名学中的经/说论述形式可以对应于汉语语法结构中的“话题—说明”, 徐通锵先生的这一概念借用自美国人类学语言学先驱萨丕尔(Edward Sapir1884~1939),且汉语的这种语法结构与中国人的意象思维方式相关,具体地说,是比类取象思维在语言不同层次上的反映。语言学家、韶关学院中文系教授李树俨先生在介绍徐通锵的“字本位”理论时总结道:“印欧语语法结构的特点是‘形合’,即词与词之间的关系受‘主语-谓语’结构框架的制约,有明确的形态变化的标记,句子的结构是封闭性的。这种语法也叫形态语法。汉语语法结构的特点是‘意合’,只要字义之间的组合有现实的依据,符合社会习惯的要求,就可以组合起来造句,句子的结构是开放性的。这种语法也叫语义语法。‘意合’也要讲规则,这个规则就是已知的信息统率、驾驭未知的信息,表现形式是‘前管后’,‘上管下’。‘因字而生句’的汉语开放性的句子结构当然不能用印欧语‘主语-谓语’一致关系的封闭性框架来分析。根据汉民族‘以类取象、援物比类’的两点论思维方式,字本位理论采取‘主语-谓语’的结构框架来分析句子。‘类’与‘象’的关系是汉语语义结构的基础。在字的层次,类表现为 ‘形’,象表现为‘声’;在字组(辞)的层次,类表现为核心字,象表现为跟它相配的那个字;在句读的层次,类表现为话题,象表现为说明。话题和说明之间没有形式上的一致关系。话题是说话人心目中有定的(有确切的所指)、强调的对象,只能在句首。如果在一定的语境中交际双方已知话题是什么,或者是社会的规约,话题就没有必要出现。话题与说明之间的关系是松散的……”(李树俨:《“字本位”:汉语语言学理论的新突破》,载《韶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月号。)

 

    “以类取象”是意象思维典型形式,体现到语言文字中,由字、到辞(李树俨文中所说的“辞”不同于名学中的“辞”)、到句、到篇章,这种类/象架构一以贯之——中华文化不仅在内容上道//法一以贯之,在形式上亦然——大矣哉,中华文化!


相关文章:
·翟玉忠:《孔门理财学——孔子及其学派的经济思想》译序
·翟玉忠:读余云辉博士《关于共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探讨》
·翟玉忠:不能脱离中华文化背景理解《大学》三纲及“定静”
·翟玉忠:为中华续慧命——六经书院2023-2024年度工作报告
·翟玉忠:礼——二十一世纪人类精神革命
大六经工程 |  国学网站 |  香港中国文化研究院 |  联合早报网 |  时代Java教程 |  观察者网 | 
环球网 |  文化纵横网 |  四月网 |  南怀瑾文教基金会 |  学习时报网 |  求是网 | 
恒南书院 |  海疆在线 | 
版权所有:新法家网站  联系电话:13683537539 13801309232   联系和投稿信箱:alexzhaid@163.com     
京ICP备0507368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