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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鲁民:学会“留余” 
作者:[陈鲁民] 来源:[辽宁日报2005-6-20] 2013-01-03

  前不久,我去拜访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作家,在他的书房里,看到墙上挂的条幅上写着两个遒劲醒目的大字:留余。老人告诉我,这就是他一辈子奉行的人生哲学,什么事情都留有余地,决不做尽做绝,给自己,给子孙,也给他人留点生存空间。

  回来后,我反复咀嚼“留余”二字,越琢磨越觉得有道理,大千世界,万事万物,确实最忌穷极尽绝,都应留有余地。譬如说,作画要留余,高明的画家,入画的景物再多,也总要在画面上留出二三分空白;吃饭要留余,吃七八成饱正好,益于健康长寿,胡吃海塞,吃得脑满肠肥,则是百病之源;喝酒要留余,酒至微醺,花至半开,是最佳境界,喝得酩酊大醉,那是自找罪受。

  留余,换句话来说,就是不要用尽。清人梁绍壬《两般秋雨庵随笔》卷五记了个“四不尽”,即“功不可立尽,官不可做尽,恩不可市尽,寇不可杀尽”。意思是说,功要立尽了,就会功高盖主,皇帝和功臣都会很不安,碰上老实的郭子仪还好,要遇到狼子野心的司马懿,那就免不了一场腥风血雨。而官至极品,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看似荣耀盖世,其实危机四伏,君臣猜忌,必有一番死斗。高到无官可封的年羹尧,没想到后来一天被降十八级,最后还是被赐死。寇不可杀尽,则有两层意思,一是穷寇勿追,逼得他走投无路,会和你拼命;二是“鸟尽弓藏”,敌寇杀完了,将军谋士们也就死期不远了。这些个“不尽”,固然都有道理,也有效果,但多少有些明哲保身的味道。

  受“四不尽”的启发,我也想再补充几个不尽:“才不可露尽,留几分以应急。”“猫师傅”要不是留了一招爬树的本事没教给“虎徒弟”,恐怕早就成了老虎的盘中餐了。“话不可说尽,留几句为退路。”话说得太大、太满,常常会无法收场,自打耳光。“情不可用尽,留几分以暖心。”痴情男女,十二分地投入,一有变故受伤最重,黛玉葬花,杜十娘投江,便是教训。“财不可发尽,留几分给他人。”钱是挣不完的,自己发财,也要让人家发财,红顶商人胡雪岩说得好:前半夜想想自己,后半夜想想别人。“祸不可避尽,留些许以儆己。”避不开的天灾人祸,何妨勇敢接受,即便小有损失,也可总结教训,防患于未然。“福不可享尽,留几分给子孙。”从小处说,自家的财产不要穷奢极欲,花光用光,当败家子;从大处说,这一代人要给下一代人留有发展的余地,切不要鱼捞完,树砍光,矿采尽,给子孙后代留个烂摊子。

  留余,是成功秘诀,更是人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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