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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玉忠:银雀山汉简与河图洛书五行四时历 
作者:[翟玉忠] 来源:[] 2012-08-12


   地不爱宝。

 

1972年,山东省临沂县(今临沂市)银雀山1号和2号汉墓中出土了近五千枚竹简。从两墓出土的钱币和2号墓中出土的《元光元年历谱》推定,1号墓的下葬年代在公元前140至前118年之间,2号墓下葬年代在前134至前118年之间。银雀山汉墓竹简的的字体属于早期隶书,当是公元前179年至公元前118年(西汉文、景至武帝初期)写定。

 

整理者将银雀山汉墓竹简的内容分为“论政论兵之类”、“阴阳、时令、占候之类”和“其他”三部分,其中“阴阳、时令、占候之类”共十二种,如下:

 

一、曹氏阴阳。

 

二、阴阳散。

 

三、禁。

 

四、【三十时】。

 

五、【迎四时】。

 

六、【四时令】。

 

七、【五令】。

 

八、【不时之应】。

 

九、【为政不善之应】。

 

、【人君不善之应】。

 

一一、天地八风五行客主五音之居

 

一二、【占书】。

 

(“【】”内篇题为整理者拟加——笔者注) 

 

上述数术书中很多多内容,同遗存在《管子》中的河图说(《管子·五行第四十一》、《管子·幼官第八》)、洛书说(《管子·四时第四十》、《管子·轻重己第八十五》)有明显的学术传承关系,对于我们进一步了解河图、洛书的真义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银雀山汉墓竹简的出土表明,尽管河图代表的阴阳五行历和洛书代表的四时八节历早已经退出实际生活,但它们仍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于数术学中——一直到西汉初年。

 

下面,我们根据20101月文物出版社出版的《银雀山汉墓竹简·贰》,对与河图洛书有重要关系的诸篇作个简要梳理。

 

一、《禁》篇揭示的五行本义

 

文化人类学的研究表明,人类最早的历法不是根据天文星象制定,而是根据自然现象的自然规律制定的,这就是物候指时。《中国科学技术史:农学卷》的作者在解释早期人类物候指时的普遍现象时说:“对气候的季节变化,最初人们不是根据对天象的观察,而是根据自然界生物和非生物对气候变化的反应去捕捉气候变化的信息。自然界草木的荣枯,鸟兽的出没,冰霜的凝消,等等,是与气候的变化相互呼应的。‘天气变于上,人物应于下矣’(《论衡·变动》),这就是所谓‘物候’”。以物候为从事农事活动的依据,这是人类掌握农时的最初手段。在中国一些近世或多或少保留原始农业成分的少数民族中,差不多都有以物候指示农时的成套经验,有的甚至形成了物候计时体系──物候历。”(《中国科学技术史:农学卷》,科学出版社,20006月,第93页。)

 

这里所说的“物候历”实际上是一种太阳历,因为它所依据的现象主要与地球绕太阳的公转相关。比如西双版纳景洪县的基诺人,“借宝”树叶落完了,“吉个老”鸟叫了,就该上山在待耕地段上砍树芟草;当苦笋发芽,“拉查巴布”鸟叫了,就该烧荒;满山的“借宝”盛开白花,就撒苞谷、种棉花;“借达卡”(马登树)开花,“卡巴”鸟等叫了,就该撒旱谷了;在独龙等族,人们把一年分成若干月,以某种特定物候的出现为一年或一月开始的标志,这种物候历月无定日,整体上显得比较粗疏。

 

在汉文化中,上古亦有这种物候指时的作法。《吕氏春秋·任地》还总结说,一年“五时”,见到某种草类出生,就要种植应在这时萌生的作物,见到某种草类桔死,就要收获这时成熟的作物。具体内容包括:冬至(请注意,这种五时历也是从冬至算起)以后五十七天,菖蒲开始萌生。菖蒲是百草中最先萌生的,这时要开始耕地;孟夏时荠、葶苈、菥蓂枯死,这时要收获大麦;夏至,苦菜枯死,蒺藜长出,这时要种植麻和小豆;秋分,狶首生出,谷子黄熟,这时就要进行收打蓄藏。(原文:冬至后五旬七日,菖始生。菖者,百草之先生者也。於是始耕。孟夏之昔,杀三叶而获大麦。日至,苦菜死而资生,而树麻与菽。此告民地宝尽死。凡草生藏,日中出,狶首生而麦无叶,而从事於蓄藏。此告民究也。五时见生而树生,见死而获死。天下时,地生财,不与民谋。)

 

如物候指时一样,作为上古先民的历法,阴阳五行历中的“五行”可能亦与一年中某一时期的自然(或社会)现象有关。在这方面,《银雀山汉墓竹简·禁》篇给了我们重要的启示。

 

长期以来,关于五行的起源学界有诸多说法,如“五方说”、“五材说”、“五数说”、“五祀说”、“五星说”和“五工说”等等,其中“五材说”十分流行,这种说法认为金、木、水、火、土五行代表了宇宙万物组成的基础材料。五材说之所以流行,不仅仅是因为它是“一种朴素唯物主义观点”,还在于它表面上更合乎西方传统上以静态元素解释宇宙组成的哲学观念——西方有的中国就要有,西方没有的中国就不当有,这是近代中国学界最为根深蒂固的偏见之一!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的刘长林先生指出了中国的“材”与西方元素说的区别,他写道:“五材说的确以金木水火土为构成万物的基本材料,但它不是从实体或物质元素的角度提出问题的。‘孜孜无怠!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也。是为人用。”(《尚书大传·周传》)传说这是一首歌词,为武王伐纣时兵士所唱,其意在讲述五材的性能和对人的功用。西周末史伯说:‘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国语·郑语》)指明适当建立不同品物之关系,对生成创新有重要意义,即所谓‘和实生物’。这与古希腊的本原论和实体论,寻找万物之构成基础和变中之不变,大异其趣。”(刘长林:《〈周易〉与中国象科学》,载《周易研究》2003年第01期 )

 

换言之,五行是动态的、代表事物整体的象。从《禁》篇中我们看到,五行的本义从一开始就与时节有关,因为五行是四时所禁的对象。

 

关于《禁》篇有性质,整理者说:“此篇论四时禁令,与《管子》中《四时》、《五行》、《七臣七主》、《轻重己》诸篇之部分内容相近。”(《银雀山汉墓竹简(二)》,文物出版社,20101月,第210页。)四时禁令的目的在顺天道,用《禁》篇作者的话说就是:“不效天之道,地之宜,五谷不番(蕃),六畜不遂,草木檮枎,万物果{此字上“艹”下面两个 “瓜”}不成,此天道之不顺也。故守国无禁,必伤於民,土无禁则年不长,木无禁则百体短,火无禁则勿(物)不綘(丰),金无禁则筋……”

 

由于简文残缺,上面只有“土无禁”、“木无禁”、“火无禁”、“金无禁”几项,根据上下文,残缺内容中必然有“水无禁”。《禁》开篇谈话到时令的意义时就说:“春毋伐木,华笖生;夏毋犯火,精薪綘(丰);秋毋犯金,当银昭;冬毋犯水,甘泉出。”

 

反之,违犯时禁会导致什么样的灾难呢?作者按木、火、金、水、土为顺序进行了详细论述,相对应的时节是“定春”(简文所无,据文义补)、“定夏”、“定秋”、“定冬”、“定夏、定冬”,据整理小组的意见,这里的“定”“疑当训为‘当’”,定夏即当夏,另外《管子·问》中有:“工尹伐材用,毋于三时,群材乃植,而造器定冬完良,备用必足。”

 

显而易见,这样的配法是因为五行与四时不能一一对应的缘故。文中说:“……聚众举斧柯伐木,若以举斧柯伐木,其乡曲{此字左“歹”右“卒”}。定夏大暑{此字上“逢”下“虫”}治,毋以聚众鼓卢(炉)乐(铄)金,若以聚众鼓卢(炉)乐(铄)金,遗火亥国,台庙将有焚者,君大堵亥焉;定秋下霜,毋以聚众凿山出金石,若以聚众凿山出金石,贤人死,哲士亡;定冬水冰,血气堇凝,,毋以聚众决口□泽通水,若以聚众决口[□泽通]水,其乡曲{此字左“歹”右“卒”};定夏大暑{此字上“逢”下“虫”}治,毋以聚众凿土,若以聚众凿土,是谓攻气,国大{此字左“歹”右“卒”};定冬水冰,血气堇凝,毋以聚众凿土,若以聚众凿土,是胃(谓)攻臧(藏),国大{此字左“歹”右“卒”}。”

 

在《禁》篇中,木代表春天欣欣向荣的树木,火代表旺盛燃烧的火焰……,这些东西不再简单的是一种物质,而是与时节相联系、人类生产生活普遍加以利用的资源,所以春秋时宋大夫子罕说:“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取这些与时节相联系的生产资料作为季节之象,是上古圣贤的伟大创造,也是河图阴阳五行历的的理论基础。它在之后漫长的历史中,锁定了中国本土科学立象尽意的基本特征。

 

这里需要说明的一个问题是:如果五行本是与时节相联系的生产资料,何以会出现商朝以后中国先人才普遍使用的金属?早有学者注意到,金与其他四行不同,不是自然物,而是人类加工而成的,由此他们从多方推论,金行最初可能指的是气,这也是呼吸系统的肺属金的原因。(参阅韦旭斌等:《五行教学中的某些疑点辨析》,载《中兽医医药杂志》,200405期。

 

如同中国文化中卦象经历了复杂的变化一样,或许代表季节的五行也曾发生过复杂的变化。至于其历史演化的细节,尚待更多的资料出现。

 

二、《三十》当是齐地遗存的河图阴阳五行历的一个分支

 

学者们注意到,《三十時》与《管子·幼官》同,皆属于一年三十节的“五行时令”,这对于我们理解河图阴阳五行历的源流极为重要。整理小组认为:“此篇性质与《月令》相近,主要讲一年中什么时候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什么事,同时也记录了一些物候现象。不过《月令》是给人君用的,本篇的对象则比较广泛,所以所举之事与《月令》有出入。此外,《月令》以月为单位,本篇则以十二日为一‘时’,并把‘时’分为前后两‘节’,称为‘上六’、‘下六’。十二日为一时,一年三十时,每半年十五时。上半年和下半年均自‘一时’起算,故最高时数为‘十五’。《管子·幼官》:‘春行冬政,肃。行秋政,雷。行夏政,阉。十二,地气发,戒春事。十二,小卯,出耕。十二,天气下,赐与。十二,义气至,修门闾。十二,清明,发禁。十二,始卯,合男女。十二,中卯。十二,下卯。’春季共八个十二,以下夏季为七个十二,秋季同春季,冬季同夏季,十二应即指十二日。分一年为三十时,每时十二日(不过《幼官》没有‘时’的名称),与简文的系统相同,这大概是齐国的习俗。” (《银雀山汉墓竹简(二)》,文物出版社,20101月,第219页。)

 

由于本篇竹简残断过于严重,我们难窥《三十時》所含历法的细节,只知它同上古五行、四时历一样,计算一年都是从冬至开始,每时十二天,一年三十时,共三百六十天,只是它强调“十二日一时,六日一节”。(《银雀山汉墓竹简(二)》,文物出版社,20101月,第211页。)为了使读者有个整体印象,我们将《三十时》前半年的节气及时令抄录如下(“【】”中文字是整理者据上下文义所补,下同——笔者注):

 

二日,大寒始□,日冬至,麋解,巢生。天地重闭,地小乎,不可……

 

【二时,廿】四日,大寒之隆,刚气也,不可为……

 

【三时,三十六日】……冬没气,此欲……  

 

【四时】四十八日,作春始解,可使人旁国……

 

五时,六十日,少{此字上“言”下“又”}起,生气……

 

【七时,八十】四日,华实,生气也。以战客败,可为百丈千丈,敌人之地……”

 

【九时】,百八日,生气也。以战客败。不可……

 

十时,百廿日,中生,生气也,以战客败。可以为百丈千丈。可以筑宫室、墙垣、门,可以为啬【夫】……

 

【十一时,百三十二】日,春没。上六:刑。以战客胜。下六:生,以战客败。不可以举事,事成而身废。吏以免者不复置。春没之时也,可嫁……

 

【十】二时,百四十四日,始夏,生气也。……

 

【十三时,百】五十六日,渎,柔气也。以战客败……

 

在《中国方术续考》一书中,李零教授还将一年三十时列了一个完整的表,如下:

   

见李零:《中国方术续考》,东方出版社,200010月。第405~406页。

 

李零先生想把“三十时”纳入后世通行的四时历法,生硬地将一年从春季“作春”开始,这显然不符合《三十时》作者本意。比较起来,《银雀山汉墓竹简(二)》整理小组的顺序更客观些。

 

当然,李零先生出色的研究工作仍然给我们许多启发,比如他注意到,“三十时”简文除了讲了积时积日,节名气名,还讲到了各时节的物候,各时节的宜忌和相应的钟律。特别是,他把《三十时》简文和《管子·幼官》作了比较,有两点需要我们注意:

 

一、《三十时》有明确的一年十二个月概念,并将一年十二个月分别叫作“春一月”、“春二月”、“春三月”、“夏一月”、“夏二月”、“夏三月”,“秋一月”、“秋二月”、“秋三月”,“冬一月”、“冬二月”、“冬三月”,这和《月令》等书把四时分为孟、仲、季的做法是一样的。

 

二、《三十时》比《管子·幼官》更接近二十四节气的划分,其中“立春”、“立秋”叫“作春”、“作秋”,“立夏”、“立冬”叫“始夏”、“始寒”;  “春分”、“秋分”叫“□□”、“霜气”;“夏至”、“冬至”,叫法与今同。“分、至、启、闭”的概念很清晰。它的时节名与《管子·幼官》相差也极大,只有八个名与《管子·幼官》相同或相近,更没有《管子·幼官》中的“三卯”(始卯、中卯、下卯)、“三酉”(始酉、中酉、下酉)、“三暑”(大暑至、中暑、小暑终)、“三寒”(寒至、大寒之阴、大寒终)这样整齐的配置。

 

如同彝族十月太阳历存在不同的分支一样,齐地遗存的阴阳五行历亦当有不同的分支。又由于《三十时》写定于西汉初年,而《管子·幼官》写定于战国时期,这使后者更加符合河图所表示的阴阳五行历的本来面目。进一步说,时代愈晚,阴阳五行历的痕迹就显得越发模糊,同当时历法结合的程度也就越深——这当是出于时令本身指导现实生活的客观需要。

 

一方面,战国秦汉五行家保存了河图、洛书的本义,另一方面又使它们的本来面目越来越模糊——历史常常是矛盾的……

 

三、《迎四时》所见洛书四时八节历

 

李零先生认为《迎四时》乃古“明堂月令”之说,他注意到:“(《迎四时》)内容是讲天子于东、南、西、北四堂分迎四时,形式与《月令》等书常讲的天子春居青阳,迎春于东郊;夏居明堂,迎夏于南郊;秋居总章,迎秋于西郊;冬居玄堂,迎冬于北郊相合。”

 

《迎四时》篇较短,全文如下:

 

……故距冬日至【□】六日,天子迎春於东堂……角,舞之以羽狄(翟),此迎春之乐也。距春分四十六日,天子迎夏……高七尺,堂……天子□,昌(唱)之以羽,舞之以鼓□,此迎……天子迎……九等,白□九乘,蕲(旗)……□六等,黑□六乘,蕲(旗)……

 

……□冬夏之乐必□□……

 

……春养八稚於东堂,夏养七{此字左“女”右“需”}于南堂,秋养九老于西堂,冬养六受(叟)于北堂,养……

 

此篇残缺过甚,庆幸的是,其内容与《续汉书·祭祀志中》刘昭《注补》引《皇览》,以及明黄佐《六艺流别》卷十七《五行篇》所引《尚书大传》相关内容皆相似,都是讲天子迎四时之礼。三国时魏国所辑《皇览》云:“迎礼春、夏、秋、冬之乐,又顺天道,是故距冬至日四十六日,则天子迎春于东堂,距邦八里,堂高八尺,堂陛八等。青税八乘,旗旄尚青,田车载矛,号曰助天生。唱之以角,舞之以羽翟,此迎春之乐也;自春分数四十六日,则天子迎夏于南堂,距邦七里,堂高七尺。堂陛七等。赤税七乘,旗旄尚赤,田车载戟,号曰助天养。唱之以征,舞之以鼓窹,此迎夏之乐也;自夏至数四十六日,则天子迎秋于西堂,距邦九里,堂高九尺,堂阶九等。白税九乘,旗旄尚白,田车载兵,号曰助天收。唱之以商,舞之以干戚,此迎秋之乐也;自秋分数四十六日,则天子迎冬于北堂,距邦六里,堂高六尺,堂阶六等。黑税六乘,旗旄尚黑,田车载甲铁鍪,号曰助天诛。唱之以羽,舞之以干戈,此迎冬之乐也。”

 

参照《皇览》,《迎四时》有两点特别值得关注:

 

一是洛书所代表的四时八节历,每节四十五天,在秦汉古书中记录很多。这里的“四十六日”,实为每节主四十五日,诚如石一参云:“自冬至日夜半子时起顺数,历四十有五日而冬尽,又一日而立春,故合数为四十六日。”(黎翔凤:《管子校注》,中华书局,20046月,第1530页。)

 

每节四十五天在《淮南子·天文训》中说的最为清楚,它用三个“加十五日”表示,用以说明节气与音律的对应关系,从中我们看到,二十四节气同四时八节有明显的继承关系。上面说:“日行一度,十五日为一节,以生二十四时之变。斗指子则冬至,音比黄钟。加十五日指癸则小寒,音比应钟。加十五日指丑是大寒,音比无射。加十五日指报德之维,则越阴在地,故曰距日冬至四十六日而立春,阳气冻解,音比南吕。加十五日指寅则雨水,音比夷则。加十五日指甲则雷惊蛰,音比林钟。加十五日指卯中绳,放曰春分则雷行,音比蕤宾。加十五日指乙则清明风至,音比仲吕。加十五日指辰则谷雨,音比姑洗。加十五日指常羊之维则春分尽,故曰有四十六日而立夏,大风济,音比夹钟。加十五日指巳则小满,音比太蔟。加十五日指丙则芒种,音比大吕。加十五日指午则阳气极,故曰有四十六日而夏至,音比黄钟。加十五日指丁则小暑,音比大吕。加十五日指未则大暑,音比太蔟。加十五日指背阳之维则夏分尽,故曰有四十六日而立秋,凉风至,音比夹钟。加十五日指申则处暑,音比姑洗。加十五日指庚则白露降,音比仲吕。加十五日指酉中绳,故曰秋分雷戒,蛰虫北乡,音比蕤宾。加十五日指辛则寒露,音比林钟。加十五日指戌则霜降,音比夷则。加十五日指蹄通之维则秋分尽,故曰有四十六日而立冬,草木毕死,音比南吕。加十五日指亥则小雪,音比无射。加十五日指壬则大雪,音比应钟。加十五日指子。”(文意:北斗每天运行一度,运行十五天为一个节气,产生出一年二十四节气的变化。斗柄指向子位时就是冬至,音律配黄钟。经过十五天斗柄指向癸位时就是小寒,音律配应钟。经过十五天斗柄指向丑位时就是大寒,音律配无射。经过十五天斗柄指向报德之维的丑寅之间,这时表示阴气已散扩到地底下。所以说距离冬至四十六天就是立春,阳气消融冰冻,音律配南吕。经过十五天斗柄指向寅位时就是雨水,音律配夷则。经过十五天斗柄指向甲位时就是惊蛰,春雷惊动万物,音律配林钟。经过十五天斗柄指向卯辰,与卯酉纬线相合,故这是春分而雷鸣发生,音律配蕤宾。经过十五天斗柄指向乙位时就是清明风到,音律配仲吕。经过十五天斗柄指向辰位时就是谷雨,音律配姑洗。经过十五天斗柄指向常羊之维的辰巳之间,这时表示春季时令结束。所以说春分以后四十六天就是立夏,大风止息,音律配夹钟。经过十五天斗柄指向巳位时就是小满,音律配太蔟。经过十五天斗柄指向丙位时就是芒种,音律配大吕。经过十五天斗柄指向午位时,这时阳气达到极点。所以说立夏以后四十六天就是夏至,音律配黄钟。经过十五天斗柄指向丁位时就是小暑,音律配大吕。经过十五天斗柄指向未位时就是大暑,音律配太蔟。经过十五天斗柄指向背阳之维的未申之间,这时表示夏季时令结束。所以说夏至以后四十六天就是立秋,凉风吹来,音律配夹钟。经过十五天斗柄指向申位时就是处暑,音律配姑洗。经过十五天斗柄指向庚位时就是白露,露水降临,音律配仲吕。经过十五天斗柄指向酉辰,与酉卯纬线相合,这是秋分,雷鸣收藏,冬眠动物开始钻进面南的洞穴,音律配蕤宾。经过十五天斗柄指向辛位就是寒露,音律配林钟。经过十五天斗柄指向戌位时就是霜降,音律配夷则。经过十五天斗柄指向号通之维的戌亥之间,这时表示秋季时令结束。所以说秋分以后四十六天就是立冬,草木枯死,音律配南吕。经过十五天斗柄指向亥位时就是小雪,音律配无射。经过十五天斗柄指向壬位时就是大雪,音律配应钟。经过十五天斗柄指向子位时表示一年二十四节气运转完毕。)

 

二是与《墨子·迎敌祠》一样,《迎四时》言及四方与数字的关系时,与河图全同,用词亦相类。《墨子·迎敌祠》上面说:“敌以东方来,迎之东坛,坛高八尺,堂密八。年八十者八人,主祭青旗。青神长八尺者八,弩八,八发而止。将服必青,其牲以鸡;敌以南方来,迎之南坛,坛高七尺,堂密七,年七十者七人,主祭赤旗,赤神长七尺者七。弩七,七发而止。将服必赤,其牲以狗;敌以西方来,迎之西坛,坛高九尺,堂密九。年九十者九人,主祭白旗。素神长九尺者九,弩九,九发而止。将服必白,其牲以羊;敌以北方来,迎之北坛,坛高六尺,堂密六。年六十者六人,主祭黑旗。黑神长六尺者六,弩六,六发而止。将服必黑,其牲以彘。”(文意:敌人从东方来,就在东方的祭坛上迎祭神灵,坛高八尺,宽深也各八尺;由八个年龄八十岁的人主持祭青旗的仪式,安排八尺高的八位东方神,八个弓箭手,每个弓箭手射出八支箭。将领的服装必是青色,用鸡作祭品;敌人从南方来,就在南方的祭坛上迎祀神灵,坛高七尺,宽深也各六尺;安排七个年龄七十的人主持祭赤旗的仪式。准备七尺高的南方赤神七尊,弓箭手七个,每人发射七支箭。将领的军服一定要赤色,用狗作祭品;敌人从西方来,就在西边的祭坛迎祭神坛高九尺,宽深也各为九尺。九个年龄九十岁的人主持祭白旗的仪式。九尺高的西方白神九尊,九个弓箭手每人发射九支箭。将领的军服一定要白色的,用羊作祭品;敌人从北方来,就在北方的祭坛上迎祭神灵,祭坛高六尺,宽深各为六尺;由六位年龄六十岁的人主持祭黑旗的仪式。高六尺的北方黑神六尊,六个弓箭手每人各发六支箭。将领的军服一律黑色,用猪作祭品。)

 

古建祠(坛)之法(尤其是高度)合于河图之数,希望考古学家将来能够找到相关实物证据。

 

秦汉论五行者习惯于将一年二十四节气的农历与上古五行、四时历混同起来,这也是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后世学者不能发现《管子》中河图洛书图说遗篇的重要原因。

 

四、《四时令》当为“五行令”

 

《四时令》的篇题为整理者所加,显得很不恰当。因为本篇只是《管子·五行第四十一》的另一个版本,其文字相近,当为“五行令”才对。整理者亦注意到了“此篇简文与《管子·五行》后半篇接近”(《银雀山汉墓竹简(二)》,文物出版社,20101月,第225页。),那为什么称之为“四时令”呢?整理者在“……□□□缓刑□,免罪人,为……□□,草木养长,五谷繁实而英大矣”一段的注中说:“《五行》中与以上一段相近之文字为:‘……大扬惠言,宽刑死,缓罪人。出国司徒令,命顺民之功力以养五谷。君子之静居,而农夫修其功力极。然则天为粤宛,草木养长,五谷蕃实秀大……’《五行》篇分一年为五个‘七十二日’,此段文字属于‘土行御’之第三个‘七十二日’,由于竹简残缺,简文是否在夏秋之间分出代表土德的一段时间与四时并列,已不可知。简文此数句也可能就属于‘四月朔日……’段。”

显而易见,简文与《管子·五行第四十一》最大的不同就是在时间的记录上,它以今天仍流行的四时系统替代了阴阳五行历的五时系统,显得十分混乱。二者对应关系如下(前者为银雀山汉墓竹简·四时令》四时系统,后者为《管子·五行第四十一》五时系统):

 

正月朔日——睹甲子木行御(七十二日)

 

四月朔日——睹丙子火行御(七十二日)

 

(不详)——睹戊子土行御(七十二日)

 

七月朔日——睹庚子金行御(七十二日)

 

十月朔日——睹王子水行御(七十二日)

 

最后,导致我们不知道《四时令》的作者是如何安排“土行御”第三个季节的。这种矛盾在同为河图说的《管子·幼官第八 》就存在,至《四时令》写定时已经变得更为复杂化了,那是后人试图将五季(行)规整地纳入到四时系统之中时必然遇到的困境。

 

另外,《四时令》开篇讲到“……与天调,然后天地之报有……”,《管子·五行第四十一》中相似文句是:“人与天调,然后天地之美生。 ”中国人从个人生活到社会生活,追求与大自然的和谐统一,这种观念可谓源远流长。

 

《四时令》简文并不长,兹将其主要内容抄录如下,供读者参考——

 

……与天调,然后天地之报有……

 

【正月朔日天子】出令,命东辅入御,令曰:总版,列爵,选贤不宵(肖),受(授)士…… 禁斩伐,所以养……蛰虫{“仰”去“亻”}剽,春辟(避)审……

 

【四月朔日,天子出令,命南辅入御,令曰:】……驰车马,所以发大气也。然【则天无】疾风,草木偃{“仰”去“亻”}(仰)也。□气□,民不疾,荣华……

 

……□□□缓刑□,免罪人,为……□□,草木养长,五谷繁实而英大矣。

 

七月朔日,天子出令,命西辅入御,令曰:趣赋敛,兴力事,审关市,斩伐勿禁,弋射,田邋(猎)勿御,然则天为之□寒下霜,草木收敛,五谷成孰(熟)而实坚矣。

 

十月朔日,天子出令,命北□入御,令曰:擅(缮)甲历兵,合计为伍,修封四疆□……【所以】责天地之闭臧(藏)也……

 

五、《五令》中严格的五行生克关系

 

《五令》篇全文内容如下:

 

德令者,求诸孤帅不能自衣食者,禀(廪)气(饩)之,以助生,毋雍 (壅)塞川泽。雍 (壅)塞川泽,发令者有咎,民多肠疾。

 

义令者,求孝弟(悌)为□乡里者,赏之以助长遂,毋□兵令,禁□水代(伐)木者。□之,则五谷有灾,民多单(瘅)疾。

 

惠令者,求行年八十者,修(修)其席,问其饮食,以固守。

 

威令者,求不孝弟(悌),暴傲悍而罚之,以助损气,使谷毋复,毋发赣赐,发赣赐,大风至,蚤(早)杀,马牛迟。

 

罚令者,{此字左“扌”下“失”}盗贼,开{此字左“言”右“迥(去“辶”)”}诈伪人而杀之,以助藏地气,使民毋疾役,毋修义(议)赏之令,修义(议)赏之令,羊□迟。

 

故德令失,则羽虫为灾;义令失,则毛虫为灾;惠令失,泽赢(裸)虫为灾;威令失,则界(介)虫为灾;罚【令失,则鳞虫为灾】。

 

【□虫为灾则发】□令,赢(裸)虫为灾则发德令,□□□灾则发罚令,界(介)虫为灾则发义令,羽虫为灾则发威令,此顺天道。

 

该篇在结构上极为严谨,前五段讲了“五令”的内容,后两段讲了政治上“五令”与自然界“五虫”的相生相克的关系。五行与五虫的对应关系与《管子·幼官第八 》中全同,即羽虫属木行,毛虫属火行,裸虫属土行,介虫属金行,鳞虫属水行。只是《管子·幼官第八 》没有提到“五令”与“五虫”的相克关系——二者的生克关系,我们图示如下:

 

 


    可惜的是,《银雀山汉墓竹简·五令》篇不像《管子·幼官第八》中那样存在与历法相关的具体内容,但二者在渊源上当属于同一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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