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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菲律宾对南海声索罔顾史实不会得逞 
作者:[李学江] 来源:[人民日报2012年04月24日] 2012-04-27

  中菲在黄岩岛对峙多日,菲美于近日联合军演,南海问题再次被推到世界舆论的聚光灯下。菲律宾摆出一副“小国被大国欺凌”的可怜模样,妄图让美国扮演“打抱不平”的“英雄”角色。尽管心机算尽,然而,既不符合国际法原则,又罔顾历史事实的声索,永远无法得逞。

  南沙和西沙群岛均属中国固有领土。菲律宾和越南等国对南海诸岛提出领土要求的唯一依据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中规定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其实,这个唯一依据并不能成为“夺理”的“强辞”。

  首先,《公约》只是允许沿海国家建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并无任何条款规定沿海国家可以据此声索或侵占他国固有领土。同时《公约》也无法取代其他既成的国际法准则。《公约》开篇即已阐明,“本公约缔约国,在确认本公约未予规定的事项时,应继续以一般国际法的规则和原则为依据。”

  其次,确定领土归属更为有效的是历史性权力原则和时际法原则,即最先发现、最先占有与最先管辖的原则。中国对南海诸岛的管辖,自宋元以来已有近千年的历史;只说在近现代,日本战败后,中华民国正是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对南海诸岛实施接收并得到国际公认;1947年的《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就已在南海标明了九段线;新中国成立后也在1958年发布的《关于领海的声明》中重申了中国对南海诸岛的领土主权。在这一系列进程中,菲律宾等国对此从未表示过任何异议,越南总理范文同还在发给周恩来总理的公函中对中国《关于领海的声明》予以承认和赞同。只是在上世纪70年代后,尤其是在1994年《公约》生效后,菲越等国才觉得有利可图与有机可乘,这才开始援引《公约》,对中国固有领土领海提出主权要求。从时际法原则上来看,这未免滑天下之大稽。

  第三,菲越等国对南中国海诸岛提出声索的另一依据是“地理邻近”。无论是在国际法上,还是在世界现实面前,这都站不住脚。法国的圣皮埃尔岛和密克隆岛距加拿大纽芬兰海岸不过20公里,而距法国则达数千公里之遥;丹麦的格陵兰岛也远离欧陆而与加拿大北部努纳武特地区一衣带水……如果仅仅依据“地理邻近”来判定领土归属,那么世界上众多国家的海洋与陆地边界岂不是都要重新划定?

  第四,中国捍卫自己领土主权与国之大小也毫无关联。国无大小,均有守土之责。中国过去就是大国,非自今日始,可晚清以降还不是受人宰割而丧权辱国?而国小则更应自尊自重,像瑞士那样以中立保国,赢得普遍敬重。因国小而起蚕食邻国领土之念,得不到就大哭大闹,这无异于小孩子的无理取闹。如果再企图拉进“大哥”壮胆,试图打群架,那就无疑是在玩火了。

  南中国海争端确与中国崛起有些关联。不过,“崛起必然伴随扩张”纯属西方滥言蛊惑,以此为借口千方百计地遏制中国崛起才是其真实用心。明眼人一看便知,美国是在将有关东南亚国家作为其同中国博弈的小卒,为其“重返亚洲,围堵中国”的大战略服务。伪善之处在于,那个拒不签署《公约》的美国,为了遏制中国,现在竟也祭起《公约》的法宝来说事,它的所谓“公正”与“中立”又何以能让世人相信呢?!

              (作者为本报高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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